更新时间:2022.01.18
公司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是没有优劣之分的,二者的区别在于: 1、申请条件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但破产重整的申请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是债务人的股东; 2、管理人职责的不同,破产清算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但破产重整的管理
不适用破产清算的财产有: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3、担保物灭失后产生
公司破产清算的范围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以及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 1、审计、评估,破产企业经理由非审计机构担任的,需要委托审计机构审计企业财务,评估企业资产; 2、接受债权申报,公司债权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或者收到债权申报通知之日起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不会限制法人高消费。 限制高消费是对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进行的信用惩戒,所以公司破产时除非法人代表符合上述条件,否则不会限制高消费的。
公司法解释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 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清算组的责任,清算则应当如实报告清算后的资产,不得由谋取私立的行为,否则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不能注销。
公司破产清算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组成清算组,否则会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时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比如变更法定代表人。分配财产方案前,不得个别清偿。
公司破产财务清算的内容: 1、接管破产企业移交的全部财产、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2、实施财产清查、清理,编制财产清查清册,调整会计账务,编制财产清查资产负债表,并过渡为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 3、落实其债权、债务,依法收回企业债权,确认债权人
公司破产清算是公司在解散过程中结清公司债务,在股东之间分配公司剩余资产,最终结束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 进行清算的企业应当按照以下七个步骤履行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登记债权,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分配以及清算终结等。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公司破产。依法清算后,才能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中公司的独立破产事由有: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