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
内容包括: 1、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 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的
可申请劳动仲裁的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及证据来源、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争议处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是一裁终局,不能申请再审,如有新证据或仲裁程序违法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可撤回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不服仲裁裁决不可以申请再审。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不属于申请再审案件受理范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中可以提起的劳动仲裁的情形如下: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