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可以。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即可。
单就同一次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只可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在法院诉讼阶段,对方或其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且法院准许的,可以进行第二次伤残鉴定(重新鉴定)。鉴定应当在15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
出现交通事故损失的鉴定方法: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属于证据种类中的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作出的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而鉴定结论是由专业人员提出的专门性意见,两者是有区别的。
鉴定报告异议期限一般是10到15日。鉴定报告也叫做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属于传来证据,因为不是第一手的资料,由鉴定机构制作,所以鉴定证据并不属于实物证据。
流程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书是专门的鉴定部门为当事人出具的鉴定结果的报告。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
关于车辆检验的期限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下一步进行处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处罚执行后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十天的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按照调解内容赔偿,没有调解成功的,可以起
提起医疗事故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 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 3、必须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
医疗事故鉴定后15内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