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行政诉讼是否可以庭前调解需要根据实际诉讼内容判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达成庭前调解;但如果是其余案件诉讼,则不适用于调解,也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对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情形,行政诉讼法虽有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具体范围,《行政证据规定》就此范围作出了解释。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限于两种情形:一是
行政诉讼,是可以申请执行的。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申请第一审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自行执行。
申请法庭调取证据的理由是正当的,法院就会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的,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认为理由正当的,应当同意当事人的申请,尽快为当事人调取相应的证据;当事人要求调取的证据跟案件事实无关的,应当拒绝当事人的申请,不得为当事人调取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能够变更的。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如果法律对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等事项没有规定的,则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所以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可以自行决定调取。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涉
申请调取的证据为须法院调取的档案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等,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调取证据是指司法机关对存留于有关单位或公民手中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证、书证,依法收取的一种诉讼活动收集证据的一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