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限制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 限制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 1,不顾及他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主体是达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主观方面具有限制、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恐吓他人的治安处罚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恐吓他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规定,如果有恐吓他人、侮辱他人、偷窥他人等行为,一般处最高五日的拘留或者最高五百元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处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可并处
《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权和执行权都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它政府部门无权决定行政拘留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
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部门若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属于越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处理为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若是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