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 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借条起诉是要起诉借款人的,如果存在保证人的,债权人也可以选择起诉保证人。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借条有借款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按手印,也可以不按手印。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借条上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可以是同一个人,如果担保的方式是保证,则应当由借款人之外的符合法定条件的人进行保证,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1、借款合同不可以不履行,否则属于违约。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约定时,出借人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因为贷款一般是向银行进行贷款,借款可以向自然人,也可以向银行,所以此处的贷款专指向银行贷款,所以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的借款途径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根据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没有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可以以借款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借款合同还有保证人或抵押人的也可以以保证人、抵押人为共同被告要求保证人及抵押人共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实现抵押权,偿还所欠的借款本息。
借款合同的纠纷的特点如下: (l)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 (3)借款合同大部分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
未履行的借款合同是有效的,只不过是出借方没有履行出借金钱的义务罢了。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将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如数交给借款人。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
只有汇款凭条没签借款合同一般不能成为借款证据,汇款凭条只能证明向其汇款了,无法证明汇款的目的是什么,也就无法证明是借钱给他而汇的款,所以只有汇款凭条的,无法证明存在借款关系。
未履行的借款合同在没有约定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期限的情形下,自成立时生效。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