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2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触犯本罪的,则对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情节达到特别恶劣程度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劳动者的生命。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厂矿等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单位中排除事故隐
重大安全事故的界定为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死亡,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严重后果”,具备其一便构成犯罪,重大安全事故罪一般指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为: 1、犯此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较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需要判断安全事故是否重大。法律只规定了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罚,主要包括: 1、一般情况下,较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犯罪行为存在特别恶劣的情节,会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
较大安全事故构成刑事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如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致多人死亡; (2)致多人重伤; (3)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特别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行为人犯了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于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那么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罪名当中的教育设施,主要指的是,学校
重大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指的是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
1、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行政部门。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3、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