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1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违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请求复议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
可以。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
如果对房屋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则可以申请复议,但是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成功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对行政复议的决定有异议的
如果对房屋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则可以申请复议,但是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成功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对行政复议的决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对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的方式来申请行政复议。并且当事人要在知道行政机关的拆迁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申请。
如果对房屋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则可以申请复议,但是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成功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对行政复议的决定有异议的
如果对房屋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不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则可以申请复议,但是申请行政复议是否成功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如果对行政复议的决定有异议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不服征收补偿方案的,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申请行政复议不是必须要书面提出。申请的形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书注意事项: 一、第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说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联系电话等; 二、复议书应当说明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
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例如姓名、性别、住所等;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重要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