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行使探望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1、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 2、主体特定原则。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 3、协议优先原则。我国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望权,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协助该方行使探望权。生活当中会有抚养孩子的一方阻止探望一方探望的情况的发生,如果探望一方的探望行为没有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那么抚养一方应当协助探望一方行使探望权。未成年人的父母可以就探视
行使探望权的原则是: 1.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 2.主体特定原则。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或母。 3.协议优先原则。在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问题上
行使探望权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自动取得原则。自动取得原则即探望权不是产生于父母之间的协议,也不需要法院判决确认。 只要直接抚养权一确定,探望权也同时成立,非直接抚养一方的父或母取得探望权。 二、主体特定原则。主体特定原则即行使探望权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探望权人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