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签订销售合同时,需要写清楚以下这几个条款: 1、标的,标的是订立销售合同的目的及前提,因为无标的或标的不清晰的合同没办法履行和成立; 2、数量和质量,这里说的销售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销售合同标的特征的重要因素,也是衡量销售合同有没有
由于合同的签订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所以与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在社会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迹象、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里说的变更行为既包括变更合同内容,也包括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说,合同变更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变更。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另外,对于借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并
承包工程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法律对承包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
由于购房者的专业知识有限,因此很容易被开发商欺骗,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使自己陷入陷阱。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关于房屋以及楼盘的基本信息,例如具体的位置,具体的面积,附属设备设施的情况;第二是关于房屋的价
表见代理就是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有权代理,但其实是属于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行为人仍然继续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对表见代理的不同类型进行区分,实质上是在无权代理层面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以下八种,具体情形为: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是指一方在
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区别如下: 名义的区别。代理是在代理职权的范围内,被代理人用被代理人的名义和以外的人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产生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接受委托的协议,这就是委托合同的产生,受托人可以用自己,也可用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为: 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情形:1、合同的主要债务已经按照双方事先的约定履行,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清偿;2、合同已经被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合法解除;3、一方当事人行使法定的抵消权,使合同的债务相互抵销
买卖合同,指的是出售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购买方,购买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有下列几点: 1、签订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各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所有条款达成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