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3
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类型如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3、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4、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高空抛物算危害公共安全罪: 1、高空抛物的行为,如果足以危害公
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要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共计四十七个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
我国法律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共包括四十七个罪名,其中又可以被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行为人只要事实了上述几类犯罪便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二章关于对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劫持航空器罪等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一般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种类型的罪,但是该类型的罪的客体一般都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罪包括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罪,侵害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内容是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共计四十七个犯罪情形。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 (6)》、《刑法修正案 (8)》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6)》、《刑法修正案(8)》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