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刑法》条文中没有打击报复罪,与此相对应的犯罪有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打击报复证人罪立案标准: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是指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事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员,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构成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员,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了,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或者团体的领导人,对那些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行为、抵制违反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行为,并且达到情节恶劣的标准,这里的情节恶劣,主要指
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触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表现方式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情节恶劣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
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罪的立案条件: 1、行为人出于打击、报复的故意; 2、行为人实施了打击报复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统计法行为的统计人员的行为; 3、行为情节达到恶劣标准。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进行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报复行为一般表现为:公然进行人身伤害。表现在指示,指示殴打会议,统计人员。滥用职权,侵犯会计、统计人员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与报复陷害罪,存在以下区别: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后者则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本罪的对象是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后者则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3、本罪的行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立案条件是这样的: 1、行为人有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