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民事案件庭审参与人有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原告、原告代理人/辩护人、原告代理律师;被告、被告代理人/辩护人、被告代理律师;相关证人、公诉人、旁听人员。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条件如下: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 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以下人员到场: 1、法院方面: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
刑事案件包括触犯刑法的案件以及需要进行公诉的案件。法律对此有具体的规定,即刑事案件指的是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分则条文的有关规定,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但是刑事案件一般只包括出现
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
刑事诉讼参与人应当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刑事诉讼参与人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参与人主要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当事人是在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证人是除了当事人以外,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案件情况的参与人。辩护人是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
1、可以减刑的条件:“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
刑事自诉的案件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案件中拘传的条件: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地点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以及拘传的机关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予立案; 2、对于不属于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材料,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