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4
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方面的问题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超过时效才申请鉴定的,将失去鉴定意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流程如下:准备申请书、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向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或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对材料的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效、是否已提起诉讼或进行调解等内容进行审查,在十日内作出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会的流程如下: 一、委托。可以是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二、受理。 三、组成鉴定组。 四、组织鉴定。 五、再次鉴定。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
1、首先到医院进行检查; 2、确认医院存在医疗事故的话,可以向医院里面专门的科室进行投诉; 3、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当事人及其家属也还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主要是指发生医疗事故以后,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主要有一下几个步骤: (一)申请; (二)受理; (三)鉴定; (四)再次鉴定; (五)处理。
做医疗事故鉴定的三种申请途径: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
认定医疗事故的流程: 1、当事人书面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4、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5、当事
具体方法是: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其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交由负责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有有以下三点: 1、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 任何一方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下:首先是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专业医学会接受申请后,会在45天内出具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