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对于行政机关在拆迁后不给予补偿的行为,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拆迁补偿协议的,可以直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拆迁赔偿不公平申请行政诉讼的规定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复议决定书或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能。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于拆迁补偿款不满意的,或补偿协议订立后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不服征地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
房屋拆迁顺产权归属产生纠纷的,并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拆迁房分配不均诉讼期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
拆迁行政纠纷是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决定等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赔偿的若干规定的行为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行为还必须得对被害人造成损失,因此,拆迁安置违法究竟是不是国家赔偿,要根据拆迁安置违法的具体行为类型加以判断,而不能一概的予以认定。
可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对于拆迁补偿款不满意的,或补偿协议订立后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诉讼被驳回可能会有两种,一种是立案的时候裁定不予立案,第二种是判决时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针对裁定不予立案,可能引起的原因有: 1、原告与本案没有有直接利害关系。 2、没有明确的被告。 3、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具体,不明确。 4、不属于人
拆迁补偿民事诉讼驳回如果是在立案阶段的驳回,则说明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在案件审理阶段的驳回,则说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