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过失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指的是过失地破坏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判刑规则: 1、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属于较轻犯罪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法院的量刑应该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院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一般判刑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判罚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此罪,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通讯相联系的公共安全。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根据法律规定,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的量刑标准为:行为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犯罪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是过失的心态。
犯了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如果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肆意破坏交通安全的可能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行为人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等交通设施或者有其他破坏活动,使火车、汽车、电车等发生倾覆、毁的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所谓正在使用中的交通设施,是指交通设施已经交付使用或者处于正在使用之中,而不是正在建设或正在修理且未交付使用的交通设施或已废弃不用的交通设施。如果破坏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有既遂、未遂之分的。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公共设施的,一般会判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犯此罪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的行为侵害了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坏,并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为故意。只要具备以上条件就有可能成立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