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拘传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章“强制措施”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民事诉讼法》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
拘传和刑事拘留的区别: 1、文书不同。拘留需作出拘留决定书,拘传需发拘传票; 2、方式不同。拘留由司法警察将被拘留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看管,拘传由执行员直接送达被拘传人; 3、适用的次数不同。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是拘传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下列人员: 一、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四、已满75周岁的人。该年龄段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过失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派出所是可以异地传唤当事人的,若异地传唤,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
拘传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律明文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传是一种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强制犯罪人到案进行询问的一种强制方法。而传唤相当于一种通知,不含有任何强制的因素,传唤是由公安、检察机关实施的,法院并不实施。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而拘传
拘传和传唤两者的区别表现在:1、强制力不同。传唤是自动到案,拘传则是强制到案。2、适用的对象不同。传唤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拘传则仅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适用时是否一
拘传和传唤的区别有三个。1、强制性不同:拘传有强制性,传唤是一种通知不能使用戒具;2、权力机关不同:公检法都可以拘传,传唤只有公检可以;3、适用对象不同:拘传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原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被告人,传唤对象是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和先后顺序性,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相当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我国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盲人、又聋又哑的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采取的强制手段,往往属于为迅速查处违法行为而作出的临时性处置。而行政强制执行都是在行政决定作出之后,为执行该行政决定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第二、行政强制措施都是暂时性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为已满十二周岁但是未满十六周岁且尚未完全丧失分辨和控制自身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应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