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1)通常情况下,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买房的,不动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出资购买的新房是赠与其中一方,或者不动产登记在一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那么
老婆的陪嫁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以后,获得的嫁妆,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前获得的嫁妆,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对该陪嫁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宅基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进行分割。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土地是我国农民“安生立命”之本,宅基地补偿款是政府对永远失去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作出的补偿,是对农民今后生活和居住提供的一种基本保障,这种补偿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质
个人工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的说,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方式如下: 1、夫妻将该财产约
1、个人独资企业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设立经营的就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嫁妆判定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方法:如果女方是在婚后得到的嫁妆,且娘家没有明确表示嫁妆只归女方所有,那么嫁妆就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除外;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前所得,或者是娘家在赠与嫁妆时明确说明其只归女方个人
父母为自己的女儿结婚而购买的车辆,其在性质上属于陪嫁物,婚前陪嫁物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1063条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1条也有相关规定,民法典
嫁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方的,为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如果嫁妆是结婚登记之后,女方父母赠与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嫁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房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规定只赠与夫妻一
陪送时间在登记结婚前,这类嫁妆应当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当认定归女方个人所有。陪送时间在登记结婚后,这类女方娘家未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夫
承租权、转租权可以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取得的铺位承租权、转租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可带来财产性的收益,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一般是包括夫妻购买的保险的,但是如果该保险是夫妻一方婚后购买的人身保险,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后取得的基本养老保险金或者医疗保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