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如果检察院作
检察院变更取保候审后的流程: 1、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存在犯罪事实的、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起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会起诉到法院; 2、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后,检察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
检察院可以办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人,认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 检察院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首先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然后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
检察院能办理取保候审,但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检察院已经取保候审,到法院是否能继续取保,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检察院取保候审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