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对行为人不应当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虽然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有的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必须有人告诉到法院才追
1、《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
1、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不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赦免了刑罚的。 4、需要当事人告诉,但是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已经撤回了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去世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如下: (1)案件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险性及危害后果不大,因而不认为是犯罪的; (2)符合特赦令的范围从而免除刑罚的; (3)犯罪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 (4)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从
偷税罪豁免条款的前提条件如下: 1、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2、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3、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等等。 如何
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追究刑事责任的意思就是说可能承担五种责任。具体如下: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犯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是:行为人犯拒不执行裁定罪既遂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的,对行为人应予追究的刑事责任是: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以下行为法院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方式阻止证人作证、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证的; 3、隐瞒、转让、变卖、损坏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经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