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等。
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拆迁合同、回迁房的总证复印件、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受理后,查看该回迁房是否办理好楼盘编号;若已经办好则按编号对号,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等。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旧房拆迁作价凭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登记申请书以及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相关材料包括: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相关证明材料; 4、被拆迁人身份证; 5、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4、查档证明(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如果被拆迁人房产是单位发放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
办安置房产权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安置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安置房屋平面图、安置房完税凭证以及其他登记机构所需要的材料。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材料包括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等。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