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经济纠纷不是由检察院立案,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是由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发生经济纠纷的,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公安不立案时可以找检察院。公安机关不立案时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并列,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之一。
公安不立案时可以找检察院。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所以,遇到公安机关不立案,且我们有充足立案证据和理由的,可以找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对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案子应通知公安机关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检察院立案侦查属于立案调查,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
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
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
一般检察院决定批捕需要七日。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日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审查逮捕部门接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十五日内决定是否逮捕。
公安不立案时可以找检察院。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检察院立案后,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也需要在14天内决定是否逮捕,在逮捕后,要在两个月内移交起诉,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时间不够的话可以向上级申请延长,最长不超过7个月。起诉要在1个半月内审查结束,然后法院决定是不是要提起公诉,如果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