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劳动仲裁不可以异地仲裁。 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劳动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
劳动争议发生后可向本方单位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不能仲裁的情况有: 1、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2、申请请求不适当; 3、逾期改变仲裁请求; 4、超过仲裁时效; 5、授权不明; 6、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7、超过举证时限; 8、不提供原始证据; 9、证人不出庭作证; 1
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条件如下:1、申请仲裁主体不合格;2、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3、不属于受案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4、仲裁申请已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5、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即不是劳动
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
可向劳动争议仲委会申请仲裁的情形有: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争议;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
仲裁委不受理的劳动争议如下: 1、不具有主体资格; 2、与申请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
劳动仲裁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1、违反法定程序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从收到裁定书起的15天内,就该劳动争议
劳动仲裁裁决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撤销劳动仲裁裁决: 1、违反法定程序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从收到裁定书起的15天内,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