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申请主体资格的;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不属于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下达《工
以下情形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不通过的情形有: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
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实施故意犯罪行为而在工作中遭受伤害的;劳动者因醉驾或者吸毒的行为而导致在工作中受伤的;或者因自残或自杀而导致受伤的等。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
工伤不能认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鉴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查。
不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如下: 1、如果工伤认定未能提交足够的资料,在行政机关发出更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更正的,不予受理; 2、工伤认定机关除特殊原因,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不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