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我国的婚姻相关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两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就不
被骗婚形成事实婚姻的,被告人能提起诉讼。骗婚属于诈骗的一种行为方式,如果被害人被骗取钱财的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两性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起就不
《民法典》是没有规定存在事实婚姻的,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存在事实婚姻的,该条规定,男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双方均满足登记结婚条件的,即可按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是存在的,若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则是属于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离婚时应当分割共同财产。
事实婚姻可能构成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 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结婚,或
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不具备婚姻的效力。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并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男女,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的,应该补办结婚登记以
我国是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一般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尚未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符合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再离婚。
新民法典不认可事实婚姻,只规定了同居关系,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