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程序不合法行政处罚没有法律效力,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形还有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超越职权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
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程序,会在九十日内结束,该期限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应对当事人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的,则会在当天结束,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证由行政机关指
建设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 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当着手准备有关举行听证的事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即可告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相关管理法规的当事人所进行的一种处罚措施;而行政强制措施则是对于当事人人身或者财产权利所适用的一种临时限制,不具有惩罚性。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 1、行政强制措施是对权利的一种临时限制,行政处罚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 2、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行政处罚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设定渊源相比较行政处罚的设定渊源,要求更高,原因在于行政许可的临时性设定中最低要求省级政府规章设定,市级政府没有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 但是行政处罚的设定之中可以由省级政府、设区的市级政府、部门规章来设定,所以相比较而言,行政许可的
行政处罚种类共有七种,分别是: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