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鉴于解散公司诉讼案件性质上属于变更之诉,系变更股东和公司之间的出资与被出资的法律关系,属有关公司组织方面的诉讼,因此,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
股东解散公司之诉的规定如下: 1、申请解散事由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解散公司诉讼的申请主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1、公司连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是公司解散事由的一种,当公司出现严重经营管理困难,经由其他方法都不可以解决时,占有公司全部股权比例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股东解散公司之诉应当将公司列为被告。股东请求解散公司之诉由公司住所地,即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有以下情况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 (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 (二)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决议。 (三)公司董事长期都有冲突,且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也无法解决
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散公司,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经营管理遇到严重困难的,以及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股东都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小股东申请解散公司的方法如下: 一、提议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后解散公司。 二、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
可以,只要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
大股东符合条件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小股东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申请解散公司的小股东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必须是公司陷入僵局,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申请解散公司的小股东必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必须是公司陷入僵局,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要清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的,要依法进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1.投资人必须是完全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投资后又抽逃全部出资,对于部分未履行或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不适用解除股东资格;2.解除股东资格的对象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适用; 3.在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前,公司应当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