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请解散公司: 一、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以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 二、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
股东有权申请解散公司,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 3、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4、需向法院申请。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
股东有权申请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提起股东解散公司之诉的流程如下: 1、公司出现法定情形的,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小股东起诉公司申请解散条件: 1、申请解散的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权益受到影响; 4、通过其他途径均不能救济。
隐名股东确认后能依据法定情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隐名股东确认后能解散公司。隐名股东在确认了其出资事实,被认定为股东后是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解散公司的。但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解散公司。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隐名股东确认后是不能主张解散公司的。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确认隐名股东之诉的规定主要包括: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对且仅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2、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但未经变更登记,隐名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3、其他规定。
隐名股东在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退出投资的。法律并不承认隐名股东享有公司股权,但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代持协议生效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该合同,解除代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