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4
破产撤销权适用的条件: (一)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二)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 (三)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 (四)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财产分割协议可变更的情形: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变更重新协商。可撤销的情形: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如下: 1、赠与的房产不是属于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 2、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3、房产受赠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赠与人权利的。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的情形有: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五种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人
遗产继承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一般应由继承人本人前往办理; 2、需要所有可以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前往,如果不去的需要具有放弃继承其遗产的书面声明书; 3、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有遗嘱的需要遗嘱原件以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 2、如果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要提交该继承人出具的书面的放弃继承声明书。
遗产公证需要的资料具体有: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3、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4、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
口头遗嘱不可以撤销公证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公证可以撤销,遗嘱人可以通过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行为或者再订立与遗嘱内容相反的遗嘱,撤销公证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
1、注销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本案);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到工商行政管理局
1、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2、准备好公司的注销申请表。 3、到当地的税务局,进行税务的注销。 4、提交相应的注销文件。 5、注销申请之后,就会得到一份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6、地税进行注销,需要准备上一年度和这一年度税务的申报表打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