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强迫借贷的认定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借贷的行为,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 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贷为名采用暴力、胁迫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符合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以抢劫罪或者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如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属于强迫他人提供服务,且情节严重,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等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226条第2款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226条第2款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
法院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强迫劳动罪的认定有以下四点: 1、侵犯的对象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 2、客观上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上必
被强迫写下借条时,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举报出借方存在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可以主动行使撤销权,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机关撤销借款合同;如果对方向自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借款的,当事人可以积极应诉,要求对方证明确
车贷合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诈骗: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