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只要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赡养老人是一项法定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父母主动去放弃而消失,所以父母可以放弃赡养的权利,如果父母再次要求赡养的,子女有赡养的责任。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义务不能放弃。子女不能因为自愿放弃继承权而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丈夫放弃继承不侵犯夫妻共有权。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的遗产为期待利益,而非实际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丈夫放弃继承并不侵犯夫妻共有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
放弃继承权一般是不需要公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是否公证一般不影响放弃效力。
不可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有利于减小父母离婚对孩子身心造成的不良影响,弥补对孩子造成的情感伤害,有利于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探望权涉及人身,当事人约定放弃对孩子的
放弃继承权不需要公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应当办理以下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
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标题和正文部分可以打印,签字部分必须手写。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可以自行放弃探视权。离婚后的探视权不弃,这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责任和要求,需要严格执行。 探视权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 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子女的探视权
主动放弃探视权不可行,望权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法院中止,不存在可以由离婚双方协议放弃的可能。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自愿放弃探视权的条文,这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放弃继承权后在遗产处理前有正当理由、并有相关证据的能反悔。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无效,不能再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就不再享有继承权,不能再继承遗产。
可以,但是有时间和条件限制。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
探望权不可以约定放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涉及人身,当事人约定放弃对孩子的探视权应属无效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