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最新监视居住的规定有:1、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条件及其执行机关,换言之,是哪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监视居住;2、可以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3、被指定监视居住的,其被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依照判处的刑罚来折抵刑期;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公安解除监视居住的程序如下: (1)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决定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可在监视期限届满前,向决定机关提出及
监视居住的解除条件是: 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 在我国,对于监视居住的情况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况有: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
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有: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是: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3.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
监视居住地点的要求如下:1、监视居住应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3、监视居住是指
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的相关适用条件如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是孕妇或者哺乳期的妇女的;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的;因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监视居住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
监视居住的条件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条件为: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人等。
监视居住的法律规定如下: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如下: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