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公司注销后,股东是否承担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如果是股东合法经营导致公司经营失败而注销的,股东不会承担经营公司期间所产生的债务。 2,下列情形下,股东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
分公司注销其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首先,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独立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 通过清算形成清算报表,确认盈亏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
分公司注销是不需要登报公示的,分公司的注销并不影响债权人继续向其总公司追偿债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注销需要总公司作出决议,分公司注销不需要进行清算。
需要登报的,登报后45天就可以开启注销了。一般还要求先在省级以上报纸登报声明,然后才能注销(可能各地时间要求不一样,登报是清算组要在成立之日起60日内登报进行公告)。
有关公司注销后债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要注销登记,公司就宣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消灭了。换句话说,公司只要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来说,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旦
转让债权需要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时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发出的债权转让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是不得撤销的,但是如果经过了受让人的同意,还是可以进行撤销的。同时还要注意想要转让的债权是否属于
股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申报债务。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 2、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
公司注销后的债权主张是民事诉讼程序中必经的一个诉讼程序。根据《破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后公司的法人资格和各种权利义务就归于消灭。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往往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为保护公司的及股东的合法权发现
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及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所以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无论是否注销债权债务都由总公司概括承受。
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应当进行清算。债务清偿完毕之后才能够注销。未经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需要提交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