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对于已经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执行依据,不论是调解书、生效判决书还是其他,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得因为超出申请执行的期限而拒绝受理。所以申请执行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中提出异议,则法院将会裁定不予执行;如果对方没有提异议,那么
1、民事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过期的说法。 2、对于生效的民事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3、超过两年的,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
民事调解书即使超过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但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拿身份证到做出判决的法院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议调解书由法院加盖公章。根据《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外单位查阅档案,应持有县、团级以上(本县、区的,应持乡、街道办事处以上)介绍信,按有关外调规定办理。
对于超过两年的民事调解书,一般不能撤销。如果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有错误,当事人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方式来请求撤销。但是再审的申请时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自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该时效也已经经过。
法院调解书找不到了,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求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公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与判决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调解书送达后,就产生以下后果: (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 (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