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 1、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上述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
合同期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2、在劳动者自身并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3、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此时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面且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出现以下情
劳动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
满足下列条件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工作年限有关。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合同终止是否需要付补偿金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单位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提前解散等法定情形的需要付补偿金。因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应当支付补偿金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单方面且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出现以下情
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