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社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 1、单位向其支付的劳动福利,主要由生活补贴、岗位补贴、考核奖金三部分组成; 2、以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职业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有:患职业病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
吉林省伤残津贴进行调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2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210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200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375元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1、工伤职工停止工作,在工伤治疗期间,包括住院期和出院后休养期,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在事故伤害前正常工作期间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
工伤修养期间工资待遇为原工资待遇,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职工。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发放伤残补助金。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
津贴和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有关工伤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的规定:在工伤期间需要接受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为在工伤事故当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是依法享有停工留薪待遇的。但是,停工留薪期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也可以
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原工资支付。我国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如果受伤员工在工伤的医治期间则停发其工资,改为按照每个月发方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的标准是工伤员工本人在受伤以前的十二个月
既然已经认定为工伤了,不管是住院治疗还是在家休养(有医院出具的休假单),都属于停工留薪期,是拿全额工资的,就是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加班费和各种补贴)。工资与伤残鉴定是否鉴定、是否评到伤残等级是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