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登记结婚之前不是必须要进行婚前体检,现在结婚登记没有强制婚检,当事人是否婚检看个人意愿,法律并不强制婚检,婚检指的是结婚前对男女双方进行常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以便发现疾病,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
结婚登记不是必须婚检。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只会看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是否是自愿结婚,以及男女之间是否存在禁止条件,对于男女之间的婚检是不会进行审查的,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法律不存在强制性规定。只要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只有取得结婚证,才能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进行同居的的,不是法律上规定的合法夫妻关系,因此应当补办登记。
未婚同居一般是还需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因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办理了结婚证之后才成立的,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离婚不一定在原登记的地办理。自愿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向法院诉讼离婚,一方需要到对方住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结婚登记不可以不去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当事人不在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而去外地民政局申请登记结婚的,外地的民政局可以依法不受理其
需要分情况讨论。办理结婚登记的人需要身份证明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或证明。依据身份的不同需要的身份证明证件也不同,我国内地居民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需本人的有效
婚姻登记处就在民政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一个办事处。不是必须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若男女双方均为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
是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当出具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
离婚不是一定要到登记地。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诉讼离婚的,只能到被告住所地,若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实际生活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因此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不是一定要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