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3、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赔偿计划;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股东名册,是指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仅指股权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进行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广义的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指对股东名册上的任一记载事项的变更,包括在保持股东同一
大股东不可以宣布公司破产,公司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
个人债务不能查封公司财产。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个人的债务,因此不能查封公司财产。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
隐名股东是指通过与显名股东订立股权代持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进行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股东。
股东出资未到位,其他股东能起诉。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未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是可以被继承的。若是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继承人可以按照股权转让的程序获得股权,若是有股东优先购买的,则继承人只能够得到股权转让的款项。
在出资不实纠纷中,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直接起诉出资不实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通过直接诉讼,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并承担对自己的违约责任。
不同意转让股份大股东无权强制。因为有限公司向外转让股权股东若是既不同意又不购买的,应当视为同意。若是大股东采用胁迫方式购买小股东股权,小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1、公司内部情况变化,如董事不满规定的人数,公司亏损到一定程度。 2、特定主体的请求,如股东、董事、监事请求或提议。 3、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价确实是有影响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般都会需要相关决定,如果是利好信息,则股票会上涨,如果是利差信息,股票会下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
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规定有: 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几种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可超过该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一; 2、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