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刑事拘留期间律师是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依据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会见的同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还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行为人在被羁押期间发生疾病的,只要行为人还在医保待遇期间,并且没有中断参保的,就可以报销。此外,看守所会配备有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若行为人突发严重疾病,警方会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羁押期间可以更换办案单位。因为案情需要,或属地管辖原则等原因需要更换办案单位的是可以更换的。 更换办案单位的需要提供案件地的介绍信、办案协作函、立案决定书、拘留证、两名民警的工作证复印件办理换押手续。
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间一般是包含拘留期的,羁押一般包括拘留以及逮捕,拘留期是包含在羁押行为中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羁押期是包括拘留期的,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
羁押期间可以抵刑期。 1、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2、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3、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要是日后被判管制的话,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但如果判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
不可以强制羁押,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羁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等等。
被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时间能折抵刑期,所以羁押期限可以算进减刑的期限。判处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管制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
犯罪嫌疑人在先前被羁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判刑的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即可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