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事实婚姻离婚孩子如果处于哺乳期的,则孩子由母亲抚养,但母亲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的,可以由父亲抚养孩子;孩子过了哺乳期的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孩子由谁抚养,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事实婚姻财产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无效或者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
事实婚姻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照共有物处理,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事实婚姻财产的分配,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的处理方式: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同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按照一般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以后事实婚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离婚了,孩子一般可以按照如下方式分配: (1)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确定; (2)不能协商一致时,两周岁以内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两周岁至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则按照孩子意愿决定。 二
事实婚姻离婚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配,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
离婚了孩子如何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有特殊情况不一定按照此判决;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
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即无效婚姻中孩子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按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事实婚姻离婚的,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