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原始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充实、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其给公司权益造成的损害并不因股权变更而改变,抽逃出资的股东也不因嗣后转让股权而免除其对公司或公司债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会导致公司资本不充实,即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又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转让股东的出资义务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消除,即使转让原来的股权,其仍应承担出资责任,用于尽快充实公司资本。
无论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股东都有义务出资公司。即使股东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公司仍有权要求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并向公司支付出资。 对于出让股东,股权转让给他人后,如果出让和受让股东之间没有约定实缴出资义
首先应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尊重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若股权转让协议没有规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原股东在出资义务到期前转让股权,不属于出资期届满,不履行出资义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再对公司承担出资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公司股东之间的大部分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差额。这实际上是指个别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利润额,或仅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着折价转让,则就不存在缴纳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