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未尽赡养义务是能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子女能代位继承。并且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其继承权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所以兄弟姐妹子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应当只发生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前提下。
转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代位继承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在继承开始前死亡。 3、被代位人享有继承权。 4、代位人应当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父母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遗产。但是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比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就同一个被继承人来讲,发生转继承后不会再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是指,被继承人的孩子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那么继承人孩子的晚辈血亲可以进行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孩子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发
代位继承是第一继承人。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制度,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父母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子女或曾孙
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继承比例划分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顺序: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继承的法定顺序: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没有协议的,看: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
关于代位继承的司法解释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了抚养关系的,则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此时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其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反之如果继子女生前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就不享有对继父母遗产的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