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伤残”一词存在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层意思是残疾;第二层意思是伤,即一般的伤,不构成残疾的伤。“伤残”两个字合在一起并不能仅指因伤致残一种情况,因为其不是因伤致残的专用名词,在医学术语中也并未把伤残二字固定为因伤致残。把“伤残”理解为仅指残
交通事故致人伤残都要赔偿有: (1)交通事故致人伤残赔付的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
第一、一般性项目。也即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等,此类费用以相应的单据、票据为据,简单相加即可得到赔偿的总数额。 第二、与伤残相关项目。 (1)残疾赔偿金。伤残案件主要项目之一,按照受
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必先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
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但评不上伤残的赔偿如下:如果交通事故没有达到伤残标准的话,肇事者需要对受伤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相关项目来对受伤者进行一定程度赔偿,如果受害者或者亲属受到精神损害的话,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交通事故中被鉴定为伤残十级的受害人可以获得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多种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方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
9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项目有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规定是: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