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人如下: 一、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三、工会组织。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职工所在单位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临时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临时工与合同工一样,符合法定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临时工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
工伤认定复议期间,不可申诉。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延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
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程序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的申请而启动的,劳动局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可以向劳动局撤回要求认定工伤的申请。
申请异地工伤鉴定:参加工伤保险,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参保地标准赔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标准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单位的工伤认定是可以申请延期的。单位一般应在三十日内及时去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遇有特殊情况的,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