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是需要法定理由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和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可以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对仲裁纠纷案件作出裁决的法律文书。裁决书是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法对争议案件作出裁决的书面文书。制作裁决书应做到事实表述要清楚,引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适当。
仲裁裁决由仲裁庭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根据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可以记录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当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应当说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
行政裁决是由行政机构作出的对某一属本机构管辖事项的处理意见,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 而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处理,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区别在于行政复议的基础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而行政裁决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行政复议的调整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行政裁决的调整对象是与行政管理职权相关的特定民事纠纷。
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被申请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要求。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要求,必须提供确切的充分的证据,证明仲裁裁决违法。同时,执行人员发现仲裁裁决有不予执行事项,可以依职权调
仲裁庭在下列情况下会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人提起仲裁去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且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
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仲裁庭会裁定先予执行: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
先予执行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则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在于: 1、判决是对事实进行认定与处理,裁定是适用于诉讼程序的; 2、判决的表现需要用书面形式,裁定既可以是口头上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 3、上诉与抗诉的期限不一样(判决是十五天,裁定是十天); 4、一个案件中判决发生
若当事人对于驳回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该事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复议以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
判决书和裁定书的区别是: 1、解决的问题的性质不同。民事裁定书解决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民事判决书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实体的问题; 2、内容和格式不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不要求具体叙述案件的事实,在格式上也不要求
裁决与判决的联系一般是判决包含于裁决之中;区别主要是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包括民事判决、刑事判决、行政判决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