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公司申请破产的程序:破产申请;立案审查;案件受理;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债权人会议;破产和解;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债务人在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需要提供公司的财务账簿、担保情况等相应的证据。
母公司是不能申请子公司破产的。子公司自己申请破产的程序如下: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申请,如果子公司不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对子公司的财产进行破产清算。
申请破产,首先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
第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债权人在申报债权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破产既可以由公司自身申请,也可以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如果公司处在清算阶段的,可以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做出决议,且提供证据证明公司已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法院宣告破产后,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宣告破产前,法定的股东可以申请重整。
申请企业破产应当先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还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关的申请破产的证据。另外补充,关于提交的破产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情况:二、申请破产的目的;三、申请破产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破产之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
公司的破产清算应当由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申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的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其他
企业法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偿。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组。债务人有前款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
营利性法人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该法人或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将公司剩余财产依照法定顺序偿还公司债
破产抵债的前提是企业进行破产程序。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企业担保情况、债务情况表、以及银行账户的情况,证明已经达到破产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企业的财务情况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