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正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如果非股东,其是不用承担企业破产清偿的连带责任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下,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比如:法定代表人违规对外签署协议或者合同等造成公司损失产生额外负债的,那么对于这额外的负债,股东有权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
1、还款条件根据担保类型确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清偿。
1、还款条件根据担保类型确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之后,债权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该期间为30天到3个月。这个期间从法院公告受理破产之日起计算。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债权应当提交相关的材料,如证明债权数额的证据等。但是,如:债务
1、还款条件根据担保类型确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债务人破产清算,清债权由清算组进行公告处理,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经清算,单位仍有债权债务问题的,则工商部门依法不予注销。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有担保债权的清偿,如果一项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抵押的,则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1.按照抵押权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顺序一样的,则按照债权比清偿; 2.先登记抵押权的优先于后登记抵押权的; 3.未登记抵押权的,按照债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