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正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如果非股东,其是不用承担企业破产清偿的连带责任的,但是有一种情况下,股东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比如:法定代表人违规对外签署协议或者合同等造成公司损失产生额外负债的,那么对于这额外的负债,股东有权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应的
1、还款条件根据担保类型确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
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
1、债务人破产后,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的,可以申请破产债权,如果有财产的,担保人可以实现债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
关于找不到债务人可以找担保人要吗的规定,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向担保人索还欠款。 以还款期限到达开始计算,约定担保期限的,在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索还;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限为6个月。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破产清偿顺序总结: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2.担保债权;3.破产财产在
关于找不到债务人可以找担保人要吗的规定,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向担保人索还欠款。 以还款期限到达开始计算,约定担保期限的,在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索还;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时限为6个月。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破产清算债权人都有以下权利: 1、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 2、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3、通过重整计划; 4、通过和解协议; 5、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公司宣告破产,资产不够清偿债务的,当公司资产已全部用于支付各种费用、债务之后,公司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时,破产管理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一旦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管理人就可以注销公司。公司注销后,剩余未清偿的债务不必再偿还。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