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 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
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是有可能的。 判三年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
法院判决两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四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四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此处的四年缓期时间又称为缓刑考验期,是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考察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态度,促进其积极改造的一个时间段,不
判缓刑居住地司法所不接收,解决办法如下: 1、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投诉,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2、若司法所拒绝接收的,可以与上一
判刑3年缓刑4年的意思是对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犯罪分子,其处罚结果在4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犯罪分子4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3年。在4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的,原判刑罚,即3年的有期徒刑不再执行。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符合缓刑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告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等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判三年缓刑四年是指判缓刑的在四年考核期内不新犯罪的,考核合格期满的,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
对于量刑4年的且交了罚金的罪犯,其是不能被判缓刑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此其不属于判处缓刑的范围,但是其罚金属于附加刑的,可附加在主刑上,也可以独立适用。罪犯执行主刑后,仍要执行附加刑
需要看在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决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后,决定执行的刑罚。
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的意思是,被宣判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缓刑的的条件,暂时不执行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给予四年的考验期,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这四年内对其考察。 缓刑考验期满后的后果是什么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
未成年人罪犯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有悔罪表现;5.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