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数字化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传统作品被数字化,实际是将该作品以数字代码形式固定在磁盘或光盘等有形载体上,改变的只是作品的表现和固定形式,对作品的“独创性”和“可复制性”不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理解为包括数字代码形式,现行法律
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的办法:要先判断被侵权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然后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的使用方式进行分析,判定被告是否有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并且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
认定著作权侵权行为要对原告作品进行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进行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
具体理解如下: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
著作知识产权年限如何规定?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自然人作品人身性权利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二种情况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
著作权法全文的内容主要如下:《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影视作品,指的是利用摄录设备,将一系列的画面,摄制在一定的有形载体上,并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确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的方式:一般由制作者享有。但是署名权由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
民法典没有关于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的规定,著作权法规定,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所有著作权人协商一致行使。所以著作权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主著作权人。
著作人身权范围的规定是: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一般原则。在法律上,这里的作者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举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